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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口腔专科联盟

制度规章

华西口腔专科联盟 医联体内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执行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医联体内开展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川卫办发[2014]257)、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285)、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分级诊疗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2014[289])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医院成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实施领导小组,由医疗分管副院长牵头,医务部、护理部、医保办等部门领导和相关临床科室专家共同组成领导小组,常设机构于医务部。

  三、分级医疗双向转诊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布置具体工作的规划和落实,重要实施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讨论。

  四、根据医联体医院情况,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签署双向转诊服务协议,协助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双向转诊。根据我院专科医院性质,基层医疗机构可为社区服务点、各级民营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地市级口腔专科医院和各级综合医院。

 五、各相关科室(如挂号收费室、出入院处、药房、门诊及病房等)应实施相应措施,便利双向转诊患者的就诊,并明确标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

 六、门诊科室和病房应设立双向转诊预约绿色通道,保证协议单位转诊患者优先就诊。

  七、医保科根据四川省有关分级医疗医药费用报销的相关政策,审核双向转诊患者并提供便利。

  八、临床医师和科室在转回(出)患者时,应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应向转向医疗机构提供书面的病情介绍、重要检查结果和进一步处置建议。

  九、加强有关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政策的宣传,临床科室应准备相关宣传资料,医务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应认真、热情向患者宣传、解释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