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规章制度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教学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准入制度
院管字〔2020〕22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实验教学活动的安全与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风险评估对象包括:拟在教学实验室开展的所有实验教学课程/活动。
第三条 风险评估内容包括:仪器设备使用风险;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风险(如涉及);化学试剂或生物制剂使用风险;实验操作风险;用水用电风险;火灾隐患;辐射风险;其它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有无控制风险的管理与技术措施、应急措施及个人防护措施。
第四条 具体评估要求:
1.课程负责人对于新增或更改教学实验内容的教学课程/活动,须填写《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见附件),经华西口腔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2.在教学实验课程/活动实施过程中发现未经评估的其他实验风险,课程负责人应及时向教学实验室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发生。
3.以下情况,须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1)采用新设备、材料、方法,环境发生变化;
(2)活动流程发生改变;
(3)发生安全事故或事件后。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华西口腔医院)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