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告
关于2015年度实验技术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实验技术队伍与管理人员的全面发展,调动其参与实验教学改革、实验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和自制设备的研制以及实验室软硬件建设等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四川大学实验技术项目立项及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度实验技术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金额
1.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在岗在编的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均可申报,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
2.凡前期有实验技术立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人员或前期实验技术立项项目结题时被专家评审不合格者不能申报;凡在编在岗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或一年内有三个月及其以上时间不在学校工作的人员不能申报(以申报时间为起点)。
3.原则上人文社会学科和软件学类,申请金额不得超过壹万元,其它学科不超过两万元。项目执行期不得超过一年。
4.申报的经费原则上不能购买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照相器材及支付劳务费等。
二、申报范围
1.现有实验项目的改造、新实验项目的开发、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研究和开发。
2.现有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拓展、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装置的自制、改造和维修、实验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政策的研究与探索。
3.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计算与评价体系、实验教辅职称评聘指标体系、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激励措施等。
4.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及措施:主要包括实验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技术与装备研究;放射性物质及陈旧、过期化学药品等的安全管理与使用研究;全校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宣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含准入制)等。
三、申报要求
1.实验技术立项按照本通知自由申报,采用规定申报书格式网上申报。
2.项目研发期间:从批准之日起一年之内验收结题。
3.学校鼓励学院对立项项目进行经费配套,对有经费配套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1.项目申报方法:项目申报人在校园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点击“综合业务平台”登陆,进入“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2.网上填报时间:2015年1月18日----3月15日24:00截止,逾期不予再受理。
3.网上申报结束后,申请人需打印申报书一份,由所在学院的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送实验室规划及建设科办公室(行政楼215室)备查。联系人:赖老师(行政楼215室) 联系电话: 85408508
五、项目评审和立项审批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汇总整理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于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优先支持;评审结果将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正式批准立项,所有立项项目需填报《实验技术立项项目执行承诺书》。
六、立项项目结果的使用
实验技术立项项目成果显著的,可以申请《实验技术立项优秀成果奖》,申请办法请见《四川大学实验技术项目立项及成果奖励办法》。实验技术项目立项项数和论文数(四种实验技术期刊)作为申报工程实验技术系统职称的必要条件,由此资助发表的论文必须备注本项目支持编号,方能使用本项目经费作为论文发表费。《实验技术立项优秀成果奖》是作为申报工程实验技术系统职称的可选条件之一。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