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告
关于加强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新学期伊始,各实验室已正式行课和启用,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条例》、《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检查制度》、《四川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四川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与环保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全校所有涉及危险化学试剂、剧毒品、细菌、病毒、放射源、气体钢瓶等危险源的单位,必须要加强安防设施,妥善保管,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
3.全校各实验室老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各校区各实验室涉及到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生物制剂的实验室,必须通过专用运输工具转运相关试剂,不得由学生或教师乘坐校内交通车或校外公交车进行转运。
4.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将组织力量对学校重点单位实验室进行安全普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
5.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安全值班电话:85405149 85405919 85401207
13880890545(赵老师) 13880916871(何老师)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85401292 85460110 85996110
特此通知!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4年3月4日